开发商拿着“会议纪要”找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要求给新增楼层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办了证。
周口市中级法院认定夏明旭、刘予永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夏明旭不服,称自己是执行职务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但法院认为,其作为规划单位主要领导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但仍去执行,应属滥用职权。
执行违法“会议纪要”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传闻国内尚属首例。
研究和印发上述“会议纪要”时,夏明旭尚在其他单位任职。
2013年5月17日,夏明旭调任中共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此时,永阳置业副总经理姚某拿着“会议纪要”以及正宇房地产公司相关手续找到夏明旭,要求其按照“会议纪要”,为江南世家小区A2号楼、A3号楼新增楼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夏明旭和时任该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用地规划股股长的刘予永,其实很清楚“会议纪要”的内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但二人商议后,2013年9月1日,刘予永还是按照夏明旭的安排,以该市规划服务中心名义出具情况说明,说明江南世家小区A2号楼、A3号楼增加楼层符合规划要求。
由此,江南世家小区A2号楼、A3号楼增加的7915.77平方米建筑合法化。形成违法收入1806.8378万元。
认定违法,规划单位主要领导被查处。
2015年7月16日,姚某退款645万元。2015年10月16日,夏明旭和刘予永被周口市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11月27日,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公告撤销了江南世家小区A2号楼、A3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众多买房人开始反映买了房子办不下来房产证。直到2016年6月,正宇房地产公司将应补缴的罚款全额缴纳,2016年11月江南世家小区房地产证登记完成。
审判结果:明知违法仍执行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7年7月19日,河南省沈丘县法院认定夏明旭、刘予永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判决后,夏明旭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是在执行职务,主观上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请求改判无罪。
周口市中院认为,夏明旭作为规划单位的主要领导,应知悉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特别是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5条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在此情况下,夏明旭仍按照“会议纪要”对江南世家A2、A3号楼的违法建筑重新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应属于滥用职权。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违法收入按照该违法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涉案的江南世家A2号楼、A3号楼的违法收入计算也并无不当。2017年9月21日,周口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