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时隔几日,在法院已工作36年的民三庭庭长苑淑华主动投案。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苑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苑淑华简历
苑淑华,女,汉族,1964年6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5.07—1992.04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其间: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1992.04—1994.05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
1994.05—1999.08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副科级)(其间:1994.10—1996.11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9.08—2000.10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正科级)
2000.10—2001.05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
2001.05—2007.12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7.12—2008.05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08.05—2009.0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2009.04—2014.05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副处级)
2014.05—2017.07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7.07—2019.01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9.01至今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最近,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逐步开展,法院系统已有多人被查。
1.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滨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2.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张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滁州市纪委监委)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郭燕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清风北京)
4.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虞福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湖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廉洁南昌)
延伸阅读:充当“司法掮客”的律师,遭“围猎”的法官
刚刚起床的广西万益(来宾)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全勇被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带走,这是广西监察机关首次对律师采取留置措施。
同年5月17日,来宾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覃宗安、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军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经深挖彻查,来宾市纪委监委陆续查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刘传国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
充当“司法掮客”的律师
律师,本应坚守“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但个别律师利欲熏心、知法犯法,想方设法拉拢“围猎”法官,充当“司法掮客”,严重破坏司法的公平正义。
谢军的律师事务所,按照私人会所的样式装修。在这里,明里讨论案情,暗里吃饭请客、送烟酒送红包,通过各种方式拉拢腐蚀司法工作人员。
2008年至2019年间,谢军为了帮其代理官司的当事人谋取不做批捕、取保候审、从轻处理、案件改判等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送给司法工作人员300多万元。
“司法工作人员手握权力,涉案请托人愿意花钱办事,中间就需要有一个人牵线搭桥,作为律师,我很方便发挥这个作用。”谢军向办案人员说。
夏全勇原本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在法院任职期间,夏全勇就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收受好处费,还把同事刘传国拉下水。在审理某案件中,夏全勇极力游说刘传国“网开一面”。最终刘传国底线失守,收了50多万元好处费。
2016年1月,刚刚从法院退休的夏全勇就到律师事务所发挥“余热”。在代理江某案件中,夏全勇送给一名法官10万元,江某得到从轻处理。
遭“围猎”的法官
2019年4月15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办案人员介绍,吕志雄早年工作出色,34岁就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但随着职位的升迁,接触的人、管的事、管的钱越来越多,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在觥筹交错、小恩小惠中逐渐丧失。覃宗安为了打赢“黑心”官司,想方设法去拉拢“围猎”吕志雄。
来宾产奇石,不时有某某卖石头赚大钱的消息。工作之余,吕志雄也做起了奇石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亏空较大;其儿子借钱开饭店,也亏了200多万元。此时,覃宗安瞅准机会,和吕志雄搭上关系。
“吕志雄喜欢下围棋,我就钻研起围棋技艺。在下棋时,很自然地把工作联系上。”覃宗安说。
不久,他俩就在棋桌上进行了第一次“交易”。一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请覃宗安作为其辩护人。为了打赢这场官司,覃宗安便邀约吕志雄下棋。借在棋盘上厮杀之际,覃宗安把请托事宜告诉吕志雄。吕志雄接受请托,利用手中的权力让这名被告人被从轻处罚。事后,覃宗安送给吕志雄5万元。
就这样,靠案吃案、以案发财成为吕志雄的惯用手段,他先后收受覃宗安送给的现金60万元,公平的法槌一锤锤失衡。
胆敢违纪违法者,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来宾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我们成立了专案组,深挖彻查,不放过任何问题线索。专案组突破了几个游走在公检法机关的权力掮客,深挖出一批有价值线索,涉及一批重要岗位的干部。目前,吕志雄、刘传国、覃宗安、夏全勇等人涉嫌违法问题已经移交司法机关,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遭“围猎”的法官
2019年4月15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办案人员介绍,吕志雄早年工作出色,34岁就任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但随着职位的升迁,接触的人、管的事、管的钱越来越多,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在觥筹交错、小恩小惠中逐渐丧失。覃宗安为了打赢“黑心”官司,想方设法去拉拢“围猎”吕志雄。
来宾产奇石,不时有某某卖石头赚大钱的消息。工作之余,吕志雄也做起了奇石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亏空较大;其儿子借钱开饭店,也亏了200多万元。此时,覃宗安瞅准机会,和吕志雄搭上关系。
“吕志雄喜欢下围棋,我就钻研起围棋技艺。在下棋时,很自然地把工作联系上。”覃宗安说。
不久,他俩就在棋桌上进行了第一次“交易”。一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请覃宗安作为其辩护人。为了打赢这场官司,覃宗安便邀约吕志雄下棋。借在棋盘上厮杀之际,覃宗安把请托事宜告诉吕志雄。吕志雄接受请托,利用手中的权力让这名被告人被从轻处罚。事后,覃宗安送给吕志雄5万元。
就这样,靠案吃案、以案发财成为吕志雄的惯用手段,他先后收受覃宗安送给的现金60万元,公平的法槌一锤锤失衡。
胆敢违纪违法者,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来宾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我们成立了专案组,深挖彻查,不放过任何问题线索。专案组突破了几个游走在公检法机关的权力掮客,深挖出一批有价值线索,涉及一批重要岗位的干部。目前,吕志雄、刘传国、覃宗安、夏全勇等人涉嫌违法问题已经移交司法机关,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